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、教育厅(教委)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有关部门(单位)教育司(局),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:
为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,现将《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教育部
2023年9月15日
附件:《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
主办:喀什大学研究生处
地址:喀什大学新泉校区